■ 2022年年底前,西安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和都会新区等有条件区域要实现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凭据“标准地”方法供应
■ 2023年起,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集聚区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
■ 2024年起,将“标准地”供应向混淆工业项目推进和延伸
为深入推进“标准地”出让制度革新,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加速企业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实现“交房即交证、拿地即开工”,11月1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地+允许制”革新事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标准地”是指土地出让时已经抵达和满足建设开工基本条件的工业项目用地。“允许制”是指把建设项目的“审”和“批”疏散,对工业投资项目摘地前“事前审定、书面允许”,摘地后“限时批复、拿地开工”。
《意见》明确,在切合领土空间计划的前提下,全面开展“标准地”出让前区域评估事情,同步接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法供应,构建完善的内涵性和外延性指标体系。2022年年底前,西安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和都会新区等有条件区域要实现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凭据“标准地”方法供应;2023年起,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集聚区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2024年起,将“标准地”供应向混淆工业项目推进和延伸。
《意见》要求,要增强组织领导,建立西安市推进“标准地”革新事情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相关事情。要增强部分联动,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分单位要凭据职责分工,建立事情机制,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配合推动“标准地”革新取得实效。要增强目标考核,实行节点管控、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等方法推进“标准地+允许制”革新事情,建立和落实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开发利用等的评估考核机制,表扬先进、通报落后,努力推进“标准地”革新落地。要勉励革新立异,在“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及“标准地+允许制”革新等领域开展革新立异,推行见告允许制、容缺受理等极简审批和行政审批制度革新步伐,充分发挥革新叠加效应,降低企业用地时间本钱,优化和提升营商情况。
西安立异“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允许”“事后强监管”四步事情法,增强“区域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差别化“区域评估”事项清单,有效破解古板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助推企业“拿地即开工”。截至10月底,西安市1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含西咸新区)共出让工业用地5972.783亩,其中“标准地”供应39宗3599.11亩,占比60.3%,总体完成新批工业用地40%凭据“标准地+允许制”方法出让的革新任务。(记者:李欣泽)